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相关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根据《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具体的申报条件,主要组织开展个人专项申报工作。
(一)个人专项
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
第二层次: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原教学名师)、医疗卫生人才(原名医)、文体人才(原文化名家)、创业人才;
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二)团队专项。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三)柔性引才。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项引进支持、激励支持和特殊支持。
(四)配套专项。科学家工作室、培养激励、研修访学、引才伯乐激励。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安排
请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要求的教职工,于上级部门规定时间自主进行网络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6日至5月15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当天23:30。
(二)评审时间。7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三)审核确定。8月20日前,各省级专项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呈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其他
(一)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根据个人实际,在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中择一申报,若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且申报人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后,在培养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州(市)或行业领域人才计划。
(三)对本项目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彭老师。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