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15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推进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高校科技资源整合与学科交叉融合,着力突破在经济社会和科技进步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云南省教育厅启动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支持方向

服务和支撑我省高原特色农业、绿色硅谷建设、光伏之都建设、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烟草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等十二大重点产业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重点支持服务绿色硅谷建设、光伏之都建设、绿色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烟草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方向的平台。


、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面向科学前沿、前沿技术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工程研究中心面向工程技术领域和行业企业技术进步需求,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创新、工程技术开发验证、科技成果工程化与系统集成。

(二)负责人为本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开展培育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平台负责人。

(三)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和云南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学科支撑、区域特色和应用前景。

(四)科研基础较好,拥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工程化任务,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积极开展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注重高校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培养。

(五)拥有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有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究开发群体。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六)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相对集中,条件良好,现有实验室面积或工程开发用房应在 500 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总值达 500 万元以上。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及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申报要求

请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健康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至少申报一项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请其他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积极申报。


、材料报送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须编制《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或《云南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 2 份)。

(二)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申报学院填写《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 3)。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310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OA发送至李燚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283817789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科研处办公室

 

附件: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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