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智库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的作用,更好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贡献智慧,加快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创建及全省新型智库建设,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决定启动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以下简称“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智库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智库项目应体现决策咨询类项目特点,致力于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务实管用的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项目名称可由申请人根据《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特长作适当修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再参与其他项目申报。申请人须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组建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成员能实际参与项目研究、能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不超过6人。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对2023年智库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选题不符合《选题指南》要求,未体现重要应用价值和决策咨询导向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联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2.不采用《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的;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的;
3.申请人已获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或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向省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
4.截至2023年10月31日,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三、完成时限和成果要求
(一)智库项目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不可作延期申请,鼓励早出成果、出好成果。项目负责人要遵守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导致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资助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
(二)智库项目的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同时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除去本人引用复制比不得超过20%,且须提供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理论文章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可申请免予鉴定方式结项。
四、申报方式
2023年智库项目实行线下申报,申请人填写《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请书》(附件2)、《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确保填写内容规范、准确。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1月6日前统一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一)《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请书》1份、《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论证活页》一式2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三)各二级学院务必在11月6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283817789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室
附件:
附件1: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