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获评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正式发布通知,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经严格评审并公示,云南工商学院获评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在党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云南工商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形成了极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民族情满云工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在云南工商学院,有着来自彝族、白族、壮族、傣族、回族、藏族等800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各族同学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绚丽绽放。长期以来,学校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广大师生进行系统、全面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丰富创新创建活动举措,做实做细少